:函轉教育部建置「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提 供特殊教育數位研習課程,以提升特殊教育相關人員專業 知能,請廣為宣導並轉知所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 地址:413415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 號 承辦人:吳恩福 電話:04-37061217 電子信箱:e-1186@mail.k12ea.gov.tw 受文者: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附設國小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7962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函轉教育部建置「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提 供特殊教育數位研習課程,以提升特殊教育相關人員專業 知能,請廣為宣導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7月4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3282號函辦 理。 二、旨揭平臺建置多元之特殊教育研習課程,課程範疇涵蓋特 殊教育法規、各障別專業、特教班教學、輔具運用與製 作、無障礙環境、生涯輔導及輔銜、性別平等教育、資優 教育、幼兒園教保特教專業、適應體育。 三、該平臺之課程已納入特教知能研習時數,並傳匯至全國教 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平臺網址為: 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 小學。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本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育與管理實施要點及113年度中央補助款考核項目規定,教育相關人員每年應參與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時數如下: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達3小時以上。
(二)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達3小時以上。
(三)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每年至少達3小時以上。
(四)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達18小時以上。。
(五)心評人員需參加心理或教育測驗研習每年至少達18小時以上。
(六)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13年8月1日開始施行)
1.職前訓練:進用前或進用後3個月內36小時以上。
2.時薪制:每年至少9小時以上;月薪制:每年至少24小時以上。
前1.2兩項應含性平及兒少3小時以上。
二、113年度特教研習共規劃60場次,均特別邀請專業講師進行法規宣講及實務經驗分享,精彩可期!! 請各校持續鼓勵所屬人員積極參加,以提升教學品質及促進身心健康。Knowledge is power!!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臺南-->活動名稱)-->報名。
(二)各場次參加研習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出席,假日場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
(三)研習需全程參與才核予研習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 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四)本公告研習場次時間及相關資訊,如有異動,以特殊教育資訊網上開設資訊及本局公告為主。
(五)有意參加教師請依限報名,除少數場次需求外,將不再行公告。
四、特教研習承辦學校辦理事項:承辦學校請於本公告簽收後1週內至特殊教育資訊網開設研習,俾利人員進行報名事宜。
五、檢附本市113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規劃場次表1份。
說明:
一、「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業經本府於113年4月9日以府法規字第1130505147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二、茲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主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192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先生,電話:(02)7736-7890。
研習名稱及地點 |
【特教研習】和順國小於113年5月18日(星期六)辦理「融合教育─各障別教學實務分享」,請查照。 |
【特教研習】公誠國小於113年5月18日(星期六)辦理「融合情境中的班級經營」,請查照。 |
【特教研習】公誠國小113年5月22日辦理「我班有特教生-普師班經教學及特師合作經驗分享」,請查照。 |
一、轉知本市家庭教育中心 113 年 4 月 16 日南市家教諮字第 1130553417 號函。
二、為協助身障家庭提升家庭教育知能, 113 年度開辦「諮詢 e 指通-開展心記憶」計畫服務方式如下:
(一)創建線上表單服務系統,運用資訊科技架構,提供有輔導需求之民眾多元管道回填表單,以利媒合中心服務。
(二)增設線上視訊面談服務,提供行動不便之民眾可預約安排,增加通用性家庭教育服務,以便利民眾使用輔導服務之機會。
(三)促進跨網絡合作家庭教育服務,例如依障別需求,於安排面談服務時,與相關單位媒合手語翻譯執行聽障語意聽打服務等。
三、上述服務,可透過中心網站提出申請( https://web.tainan.gov.tw/family/cp.aspx?n=17225 ),請協助宣導,以利協助聽障個案及需求家長提出申請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