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南市 110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美展)
欲報名者請務必詳讀作品規格與附則後於 9/22(三)前將作品、附件一報名表(姓名、題目、學校/年級/科系、學校指導老師等欄位填妥勿黏貼)送至教務組 彥含老師。其中若有類組逾學校送件上限(7 件),將進行校內評選後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