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第 160 條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校長候選人座談會應行注意事項、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110 學年度校長遴選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110 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簡章規定辦理。 二.修訂本校 110 學年度校長遴選工作相關作業規定及審議並篩選議題,經 110 年 7 月 7 日本校 110 學年度校長遴選工作小組第 2 次會議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