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110 年 3 月 16 日(109)兒美字第 030 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 110 年 4 月 12 日(星 期一)前。繳交給教務組林彥含老師。
三、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四、每位學生最多參加 1 件作品(依主題內容擇 1 )
五、作品均不退還,如需留原作請勿參加,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六、送件時,請檢附報名表。
相關計畫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