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 115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止,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
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
辦理。
二、 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
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三、 檢附前開申請作業須知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供參,電子檔亦
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
業務」-「原住民」下載使用(網址: https://web
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