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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15 年度臺南市健康促進學校正向心理健康促進議題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三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國中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二)獎勵:每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甲等若干件、佳作若干件,獲獎學生頒發獎狀及禮券(特優 200 元及獎狀、優等 100 元及獎狀、甲等及佳作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
(三)報名與送件方式:
1.評選向度:主題內涵切合度 40%、創意表現與心情小語(英語、臺語、客語、原住民語口號亦可)40%、版面設計編排 20%。
2.作品內容:以五正四樂(五正:正向情緒、正向參與、正向關係、正向意義、正向成就;四樂:樂動、樂活、樂食、樂眠) 擇 1 項或綜合多項為內涵,以表達內心感受為主,內含心情小語為佳。
3.作品規格: A4 尺寸大小圖畫紙。
4.報名方式:
(1)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5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
(2)紙本文件與作品:請國小部參賽學生將報名表(附件二)一律浮貼於作品背後右下角;另附件三「作品智慧財產授權書與同意書」紙本,送至國小部訓育組。
(3)因各校每一組至多 6 件作品,若超出收件額度,將由校內老師先進行評審再送出。
三、其他詳細比賽內容,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