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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國小部模範兒童選拔活動 實施計畫
- 依據:依「臺南市 115 年度模範兒童表揚大會實施畫」及國小部行事曆辦理。
- 目的:為表揚優良模範學生、落實五育均衡之理念,以激勵學生見賢思齊,塑造優良校園風氣,並透過公開選拔,落實民主法治教育。
- 主辦單位:國小部活動組
- 表揚對象:
- 新市區模範生:一至六年級,每班一名。
- 國科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模範生:六年級,每班一名。
- 台南市模範兒童代表:由六年級學生票選出 3 位台南市模範生代表。
伍、實施內容:
- 新市區模範生:由一至六年級導師於班級進行選拔活動後,提交相關資料。
- 國科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模範生:由六年級導師於班級進行選拔活動後,提交相關資料。
- 台南市模範兒童代表:
- 參加對象:六年級全部學生
- 實施流程:
- 由六年級各班國科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模範生代表參與遴選。
- 各班候選人進行政見發表。
- 由六年級全部學生進行無記名投票。
- 依得票數高低排序,取前三位最高票者代表市級模範生,如遇同票數則以抽籤決定。
二、選拔標準:
(一)以強調品德教育發展、多元適性展能、建立模範為前提。
(二)資格限制:
- 學生如屬校園霸凌事件或校園性別事件之行為人,且經調查屬實者,不得列入本計畫之選拔對象;已完成選拔或已獲獎者,應取消其選拔或撤銷其獲獎資格。
- 學生如屬校園霸凌事件或校園性別事件之行為人,案件尚在調查或處理程序者,學校應審酌個案情節、事件性質及其對校園秩序之影響,經校內會議決議通過後,始得列入本計畫之選拔對象。
- 學生如涉及其他偏差行為,且經學校依《臺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辦法》予以管教或懲處,尚在輔導期間或經輔導仍無改善且節重大者,不得列入本計畫之選拔對象。
陸、獎勵:頒發獎狀各乙張,並於兒童節慶祝活動公開表揚。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