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校長即將於 114 年 7 月屆滿第一次任期,為辦理校長連任遴選作業 ,應選舉產生本校「 校長遴選家長代表 」 ,請投票。
說明:
一、依「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第 2 條第 4 項規定,家長代表,應由該校班級家長代表選舉產生, 投票人數不得少於班級家長代表人數四分之一 ,請本校全體家長代表踴躍參與投票。
二、本次預計遴選家長代表 1 人、候補家長代表 1 人,家長代表須於 114 年 3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至國立草屯商工,參加 114 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說明會。
三、選舉方式:本學年度班級家長代表每人 1 票,由所有班級家長代表中票選 1 人,以得票數最高者當選 本校 「 校長遴選 家長代表」 ,得票數次高者為候補代表,同票數時,則以抽籤決定之。
四、每張票選最多可圈選 1 人,採無記名方式; 選票無印有家長會會章者或圈選不符合本選舉規定者為無效票 ;圈選後請將選票送導師轉交 (高中部 -教務處 瑜玲、國中部 -總務處 素賢 、國小部 -學務組 馨誼、雙語部 -筱珊 或 於 3 月 3 日(一 )中午 12:00 選票繳交截止前親送本校總務處 ,本校將於 3 月 3 日(一 ) 下午 15:00 於 國中部二樓 會議室開票 。
五、「校長遴選家長代表」選票於 2 月 27 日裝入信封,由本學年度家長代表的孩子帶回家。「校長遴選家長代表」是本校校長遴選過程中的關鍵席次之一,敬請您務必投下神聖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