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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蔡俞鈞 - 輔導組 | 2025-02-24 | 點閱數: 130

國立南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臨僱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 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員遴用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 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 甄選類別: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
  • 名額:依報名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 1 名,備取數名。
  • 報名資格:

    (一)具特教相關知能者或已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者,優先遴選。

    (二)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本助理員需獨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課堂學習、情緒處理等,具有相關經驗者為優先考量。

  • 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特教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 任用期間:114 年 3 月 6 日至 114 年 6 月 30 日;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當年度約僱期滿前,經本校特推會評估表現優異者得延聘之,以一次為限。
  • 鐘點節數及待遇:
      • 特教班特教助理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週不超過 40 小時,每小時以 190 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 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
      •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年並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 報名辦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33 日 12:00 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方式:請備妥報名表、履歷表、切結書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份證件及學經歷證件)親洽本校輔導室。報名時檢附上述證明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三)報名地點:本校國小部 3 樓輔導室,地址:台南市新市區西拉雅大道 888 號巷 3 號,電話:06-5052916 分機 2823 。聯絡人:國小部輔導組長蔡俞鈞。

  • 甄選事項:

    (一)甄選日期:114 年 3 月 4 日。

    (二)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和面試。    

    (三)審查資料:報名表、履歷表、切結書及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含相關經歷、特教進修研習等)。

  • 錄取公布:114 年 3 月 4 日下午 16 點前,於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 報到:114 年 3 月 5 日下午4 點前,請被錄取者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屆時由備取者遞補,不得異議。
  • 遴用: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週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三) 錄取之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 注意事項:

    (一)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二)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三)如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者,將不予錄取。

  • 本規定不及詳備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本計畫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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