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您好,
原學雜費減免申請採入學時辦理,近期教育部學生資源網需每學期查核更新資料,故將於每學期末重新調查,重新申請,申請時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申請資格如下:
(一)身心障礙學生:係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低收入戶學生:係指本市依「社會救助法」列冊,本市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學生資源網已提供,本次無需申請)
(四)中低收入戶學生:係指本市依「社會救助法」列冊,本市區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學生資源網已提供,本次無需申請)
(五)原住民族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依原住民族身分法認定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僅入學時申請,本次無需申請)
二、凡符合前項之資格者之一,填妥 APP 後附表單進行申請作業:
(一)身心障礙學生:戶籍謄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戶籍謄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三)低收入戶學生:舊生不用再申請,新生須提出申請,附上本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學生資源網已提供,本次無需申請)
(四)中低收入戶學生:舊生不用再申請,新生須提出申請,附上本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學生資源網已提供,本次無需申請)
(五)原住民族子女:舊生不用再申請,戶口名簿影本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身份證明書影本。(僅入學時申請,本次無需申請)
三、同時具有多項減免或補助身份者,僅能擇一辦理;已申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不得重複申請本項補助。
四、本次調查採線上 APP 回覆,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拍照上傳於智慧學校 APP 中進行表單回覆即可,申請截止日期 2024/06/07 止。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註冊組。
*文件掃描拍照 Office Lens APP 教學:(可存成照片檔後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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