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要申請臺南市113年學藝參賽優秀學生表揚(體育類)的學生請在3/15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國小部體育組統一申請。
一、 為鼓勵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在體育競賽表現優秀之學生,將預計於113年6月1日(星期六)舉辦表揚活動,
表揚112年5月1日至113年4月30日符合上開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二、 本案表揚申請之紙本資料採2階段收件,申請期程及注意事
項說明如下:
(一)第1階段:
1、 申請對象:112年5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二)第2階段:
1、 申請對象: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