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11年度深耕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計畫
一、目的
(一)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二)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樂於分享學習成果。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北區公園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 111學年度為主。
四、辦理方式
(一)以家庭相關主題,每人限作品一件,重覆參賽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擇一;超過件數請校內先辦理初審再送件,並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6班以下各類最多 5件; 7-24班各類最多請送 10 件; 25 班以上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幼兒園至多 5 件,以上皆採線上報名。
類別 |
6班以下 |
7-24班以下 |
25班以上 |
繪畫類 |
國小 5-6年級 5件 |
國小 5-6年級 10件 |
國小 5-6年級 15件 |
國小 3-4年級 5件 |
國小 3-4年級 10件 |
國小 3-4年級 1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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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 1-2年級 5件 |
國小 1-2年級 10件 |
國小 1-2年級 1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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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至多 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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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書繪本 |
國中 7-9年級 5件 |
國中 7-9年級 10件 |
國中 7-9年級 15件 |
國小 5-6年級 5件 |
國小 5-6年級 10件 |
國小 5-6年級 1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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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 3-4年級 5件 |
國小 3-4年級 10件 |
國小 3-4年級 1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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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 |
國中 7-9年級 5件 |
國中 7-9年級 10件 |
國中 7-9年級 15件 |
注意:
(1) 校內收件至 9/5 (一)
(2) 交作品前請務必自行印出、並貼好報名表於作品背後。(請下載附件)